招商对象 |
区域代理 |
招商项目 |
红酒 |
发布时间 |
2013-8-6 |
有效期限 |
一年 |
代理条件 |
1、对葡萄酒行业有着浓厚的兴趣; 2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一定的经济实力; 3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,面积视各代理商具体情况而定; 4、有一定的销售网络和客户资源; 5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具备经销酒类的资格; 6、遵守本公司市场管理制度和市场规划。 |
代理标准 |
1、授权代理商在当地独家代理旗下红酒产品; 2、授权代理商不得在其他区域销售产品,否则取消其加盟权限。 城市类别 年销售额 地级市 30万 县级市 15万 |
代理支持 |
1、公司提供换货,退货服务(不承担运费等相关费用)。 2、保证所代理的红酒均为原装原瓶进口并提供相应手续 3、提供葡萄酒知识培训,店面装修设计方案 4、包装盒,酒具等相关红酒附带产品平价配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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